陈宇:男,36岁,法学学士,湖北勤宇律师事务所主任,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陈宇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,1996年被授予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执业,先后执业于武汉市第七律师事务所、湖北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、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、湖北勤宇律师事务所。主要承办房地产、经济合同、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、非诉讼法律业务和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,特别是对行政法、公司法、金融证券法及房地产法等领域,有较系统地学习和极有专业性地服务水准,能够全方位、多层次地发现、分析、解决问题,灵活地运用法律,以达到最大程度地维护和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近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中,陈宇律师在向政府部门、国有银行、非银行金融机构、中外合资企业、房地产公司、民营企业等众多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提供法律服务、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,与社会各界人士和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、顺畅的沟通渠道,为维护法律法规的准确实施、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执业,赢得社会广泛肯定。
2003年,陈宇律师主持创办的湖北建筑房地产法律网(房产律师网)积极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,并通过平面、立体等各类媒体开设义务法律咨询热线和专业法律服务频道等方式,向社会广泛解读和传递国家法律时讯,为促进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规范,做出了一定的贡献,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。湖北电视台、湖北日报、武汉晚报、武汉电视台、湖北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“房产律师”曾作过专门报道,并给予了高度评价。2006年陈宇律师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“AAA”信用律师的荣誉称号。
陈宇律师的执业理念是“公允诚信、勤勉敬业,为当事人提供准确、及时、周致的法律服务,努力为客户创造服务价值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