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律事务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
(一)咨询费:每次200元,客户有委托事务时退还该费用。
(二)非诉讼法律事务
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商收费,单项事务的律师费不低于人民币1500元/件;
1、律师陪购服务:A型1500元; B型3000元; C型 5000元;
2、代理产权登记:每宗1500元
3、代理房地产鉴定权属调查:每宗1500元
4、代理继承、遗嘱、协议公证:每宗1500元
(三)代理民事诉讼、仲裁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给付关系的:5000元至1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按收取5000元至10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进收费:
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
100,000以下 免收;
100,001至1,000,000元 3%;
1,000,001至5,000,000元 2%;
5,000,001至10,000,000元 1%;
10,000,001至50,000,000元 0.5%;
50,000,000元以上部分 0.3%。
(四)代理行政诉讼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5000元至1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0元/件外,另应按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|
(五)上述各项诉讼收费标准,是承办律师初始承接案件单项法律程序的服务收费标准,承办律师在被要求继续代理案件的二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程序时,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律师费。
二、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
1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中介公司提供全程"项目顾问"的法律服务费为人民币5万元,项目律师在提供该项目服务期间,对所涉单项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不再另行收费;
2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中介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年聘金人民币5万元,常年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期间,对单项非诉讼事务及涉案财产不超过50万元的诉讼、仲裁事务不再另行收费。涉案标的超过50万元部分的诉讼、仲裁案件按单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计收律师费。
说明:以上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司法厅印发的鄂价法规[ 2002]147号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及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》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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